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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1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对宁波市认定机构 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宁波江丰热等静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热等静压”)、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钨钼”)、宁波江丰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芯创”)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333101173、GR202333102495、GR202333102010、GR202333101878,有效期为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公司子公司合肥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江丰”)也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的《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合肥江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6411,有效期为三年(即2023年至2025年)。

  二、对企业的影响

  本次系公司、合肥江丰、江丰热等静压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以及系江丰钨钼、江丰芯创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自2023年起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本次公司、合肥江丰、江丰热等静压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以及江丰钨钼、江丰芯创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认定,是对公司和上述子公司技术实力及研发水平的充分肯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将对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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