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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2月28日,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最新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引用条款序号部分根据修订相应作出调整,不再依次列示,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最新要求,公司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9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内部机构的规范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0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除议案2.02外)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2.02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章程》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进行了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规定进行了修订;《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主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了修订。详见2023年12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4年1月11日、1月12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会议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黄勍、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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