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刘伟平先生

  非独立董事:刘伟平先生、董大伟先生、刘红斌先生、张帅先生、刘方园女士、孙小莉女士、杨晓东先生

  独立董事:吴革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丽洁女士、洪缨女士、周强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吴革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周强先生、刘伟平先生、孙小莉女士

  2、提名委员会:陈丽洁女士(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洪缨女士、刘方园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强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陈丽洁女士、刘红斌先生

  4、战略委员会:刘伟平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董大伟先生、张帅先生、洪缨女士、杨晓东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监事会主席:王博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博先生、张凯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于士涛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杨晓东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吕霖先生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二明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矗林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矗林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吴雪丽女士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雪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10-84776988

  传真:010-84776889

  邮箱:ir@empyrean.com.cn

  联系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二层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郑珊女士、王静女士、刘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于文文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珊女士、王静女士、刘炜先生、于文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刘伟平,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9年8月至2002年6月,历任北京集成电路设计中心(后更名为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中心)课题组长、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副总裁;2002年6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刘伟平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伟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董大伟,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硕士研究生。2008年4月至2009年7月,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IP模块技术部工程师;2009年7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综合运营处主管、专项副经理(副处级),规划科技部集成电路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科技委副秘书长、产业规划部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大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红斌,男,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国际经贸关系硕士,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08年11月至2017年5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业绩考核处业务主管、财务部考核处业务主管、财务部考核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考核处处长、财务部管理会计处处长、财务部会计处处长。2022年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企业专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红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红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张帅,男,198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南安普敦大学微电子系统设计专业硕士。2007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职员;200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处长;2020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一部副总经理、投资二部副总经理。

  张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刘方园,女,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达拉斯分校金融硕士。2017年4月至今,任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现任上海铃源贸易有限公司监事。

  刘方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上海建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方园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孙小莉,女,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法学硕士。2016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年11月至2023年8月,历任诚通国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2023年8月至今,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

  孙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小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杨晓东,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微电子专业学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2000年6月至2004年5月,任美国升阳微系统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任美国新思科技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10年6月,任北京华天中汇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杨晓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吴革,男,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1994年9月至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教,目前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加科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股份代号:1167)独立董事、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陈丽洁,女,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法专业博士。1986年9月至1995年8月,历任国务院法制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95年8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2003年3月至2007年7月,任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巡视员;2007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2021年4月至今,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中机寰宇认证检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丽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洪缨,女,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声学专业博士。1998年7月至2007年2月,历任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实验室主任;2007年3月至2008年7月,任凤凰微电子(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浩天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亿腾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人;2010年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洪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洪缨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1、周强,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博士。1986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校计算机中心助教、讲师、副教授、主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主任;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后;2004年1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王博,男,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3年7月至2006年5月,任日月光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华汇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3年2月至今任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凯,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8月至2016年3月,历任深圳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干事、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等职务。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国际总部纪委书记。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电信息)党委副书记,兼任中电信息总部党委书记、下属二级企业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企业专职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监事。

  张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于士涛,男,198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博士。2009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主任工程师。

  于士涛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士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杨晓东,简历详见“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2、吕霖,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998年8月至2002年2月,历任北京广播器材厂(后更名为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压器分厂机修、视听通信设备分厂设计师、人事劳资教育部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教育部副部长、数广电经营销售部部长;2002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兼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部部门经理;2009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吕霖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霖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二明,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硕士,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2006年8月至2010年3月,历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10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刘二明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二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宋矗林,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四川大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士,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硕士。1994年8月至1998年4月,任航天部23所声表面波公司工艺工程师;1998年4月至1999年3月,任三伍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1999年3月至2002年2月,任大唐电信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2年2月至2003年10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北京华兴微电子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11月至2013年10月,历任中国华大集成电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企管经理、企业管理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公司治理处处长;2016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宋矗林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北京九创汇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矗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吴雪丽,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原“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物理电子学与光电子学专业,硕士学历。2021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公司重大项目办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吴雪丽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雪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8日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张凯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博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王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55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12月28日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张帅、刘方园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刘伟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刘伟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吴革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周强先生、刘伟平先生、孙小莉女士

  2、提名委员会:陈丽洁女士(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洪缨女士、刘方园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强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陈丽洁女士、刘红斌先生

  4、战略委员会:刘伟平先生(主任委员及召集人)、董大伟先生、张帅先生、洪缨女士、杨晓东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晓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吕霖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二明先生、宋矗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二明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宋矗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雪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前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54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2号A座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伟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为211,694,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90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135,405,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93%。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32人,代表股份347,100,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29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43,969,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83%。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刘伟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2,774,3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2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661,2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0%。

  1.02选举董大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1.03选举刘红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1.04选举张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1.05选举刘方园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1.06选举孙小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1.07选举杨晓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24,6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11,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选举刘伟平先生、董大伟先生、刘红斌先生、张帅先生、刘方园女士、孙小莉女士、杨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吴革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81,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67,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2.02选举陈丽洁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81,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67,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2.03选举洪缨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81,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67,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2.04选举周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81,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67,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选举吴革先生、陈丽洁女士、洪缨女士、周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王博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2,814,3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4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701,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9%。

  3.02选举张凯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303,067,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3,954,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6%。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选举王博先生、张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万敏秀、李思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