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号的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朱磊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黎明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修订《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更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修订《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知泰,霍丽如。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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