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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178,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222%。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7,762,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6,416,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792%。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941,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41,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熊志远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14,1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4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14,1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4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暨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下内容逐项审议: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14,1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4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14,1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4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3、《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414,1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940,8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熊志远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3-10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3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及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79,671,428股减少至779,571,428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注册资本亦随之发生变动,将由人民币779,671,428元变更为779,571,428元。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2、 申报时间:自 2023年12月29日起45天内(工作日 8: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

  4、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

  联系人:胡诚

  邮编:430000

  电话:027-83641351

  传真:027-83641351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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