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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宝石园25号楼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金史平先生。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孙兆荣先生、董事徐惠先生、独立董事关东捷先生、独立董事李健先生、独立董事王震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高冬冬先生、副总经理钱惠平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孟文翔、刘浩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3-107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后,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已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上述相应股份注销工作。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再经2023年12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由368,363,226股变更为366,844,226股,注册资本由368,363,226元变更为366,844,226元。

  ● 鉴于公司在回购注销减资事项办理完成前先进行了增资工作,为公司本次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就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再次通知债权人。

  ● 债权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12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59)。

  按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的安排,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367,759,038股变更为366,240,038股,公司的注册资本预计将由367,759,038元变更为366,240,038元。截至申报期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完成相应股份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在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工作前,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暨股份上市的工作,共计上市流通604,18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2023年10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针对上述股票期权行权股份上市流通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于2023年11月完成了工商主体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并换取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综上,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在回购注销减资事项办理完成前先进行了增资工作,回购注销事项审议减资的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化。现应工商部门要求,为公司后续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议案》,公司就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再次通知债权人: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总股本由368,363,226股变更为366,844,226股,注册资本由368,363,226元变更为366,844,226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办理上述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和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2、邮编:200233

  3、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2月12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人:邵乐

  5、联系电话:021-33674396

  6、传真:021-64647869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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