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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3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你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6日期间,你公司股价连续四次涨停,两次达到异动标准。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外披露:

  1、你公司在异动公告中称,公司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烧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目前,公司的经营业务基本面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与锂电池等新能源概念无明显关联。请你公司结合相关产品用途情况说明相关概念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向市场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AC发泡剂是一种性能优越的发泡剂。AC发泡剂主要用于聚氯乙烯、聚乙烯、天然橡胶及合成橡胶等材料的常压发泡或加压发泡,还用于面粉改良剂、熏蒸剂和安全气囊的产气剂等。AC发泡剂广泛应用于制鞋、制革、建材、家电等行业,由于AC发泡剂的优越性能,近年来AC发泡剂被应用于橡塑保温材料、汽车内饰等新型环保、节能材料等行业。公司AC发泡剂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橡塑保温、鞋材、制革、PE高发泡、XPE、电子交联PE、PVC木塑/异型材市场等行业。

  氯化亚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中间体,在染料、医药、农药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用途。近年来氯化亚砜的应用方法不断创新,目前氯化亚砜已被用于三氯蔗糖的制备等食品添加剂行业和锂电池的生产等新能源行业。公司氯化亚砜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生产三氯蔗糖甜味剂、医药中间体、染料及其他精细化工行业,少部分涉及锂电池等新能源行业。2023年1-9月,公司销售氯化亚砜至生产双氟磺酰亚胺锂的下游企业的销售收入为667.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43%。

  烧碱是极常用的碱,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剂、基本分析试剂、配制分析用标准碱液、制造其它含氢氧根离子的试剂等,在造纸、印染、废水处理、电镀、化工钻探方面均有重要用途。公司所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制备次氯酸钠,进而生产AC发泡剂。公司烧碱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医药化工、冶金、锂盐制造行业。

  水合肼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其作为一种重要的精细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合成ADC、D1PA、TSH发泡剂,也用作锅炉和反应釜的脱氧和脱二氧化碳的清洗处理剂、医、农药产品等。公司水合肼产品下游客户覆盖三氮唑、硫脲类农药、医药中间体、水处理及紫外线吸收剂等行业。

  双氧水是重要的氧化剂、漂白剂、消毒剂和脱氯剂,主要用于造纸、纺织、化工、环保等领域。公司双氧水产品下游客户主要集中于已内酰胺、造纸、污水处理、医药化工行业。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AC发泡剂、烧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均与锂电池等新能源概念无关联,氯化亚砜产品销售至生产双氟磺酰亚胺锂的下游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故公司与锂电池等新能源概念无明显关联。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你公司在2023年5月30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你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545,656,117.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3,649.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95%。请结合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等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基本面匹配,并对你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大幅下降情况进行充分的分析说明与风险提示。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公司是以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主要从事AC发泡剂、氯化亚砜、氯碱、水合肼及双氧水等化工产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二)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9月,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主导产品的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下跌,部分产品销量同比减少,公司销售收入大幅下降;与此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盐、尿素等大宗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较上年同期虽亦有所下降,但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最大的能源用电的采购价格因受国家指导调价,电力成本同比维持稳定。因此,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大于生产成本的下降幅度,产品毛利率同比均有所下降,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幅度地下滑,净利润亦大幅下降。

  2023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项目及研发人员较上期增加,同时新增加的研发项目和已进入研发关键阶段的研发项目对材料、设备投入要求较高,直接投入和研发折旧费有所增加。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2,604.26万元,主要系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持公司子公司-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抵债,冲回其已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3,010.34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行业、营业收入构成、主营业务范围等基本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风险提示

  截至收到本《关注函》时,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和2023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价格近10个交易日波动幅度为35.90%,短期波动幅度高于同行业的波动。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较大与之不匹配。请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请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幅度等,就你公司近期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自查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2023年12月28日,中证指数发布的“C26化工原料与化学制品制造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3.96 倍、滚动市盈率为20.58倍,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17.40倍、滚动市盈率为53.38倍。公司股票市盈率高于行业均值,短期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度较大,且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同期涨幅。

  结合同行业包含氯碱业务的上市公司统计分析得出,截至2023年12月28日股市收市后,同行业平均估值为100.70亿元,同期公司最新估值为31.3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27日股市收市后,同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13.33倍,公司滚动市盈率为52.24倍,公司最新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平均值;同行业上市公司近5个交易日平均涨幅为0.89%,公司近5个交易日股价波动幅度为22.40%,公司股价波动明显高于同行业的波动。

  近期公司股票短期波动较大,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了相关事项,并于2023年12月25日和2023年12月27日分别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3-033)。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请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公司收到本《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函询相关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以书面回复确认“截至本函签署之日,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5、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个人投资者调研,以及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回复:

  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公司在互动易按照规定及时、公平地回复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未向任何投资者透露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情形。

  6、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期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及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来三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通过中国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董监高持股变动明细,并通过通讯或书面函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询问了近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组织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进行自查,并向公司提交《股票交易自查报告》。经核查,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未来3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后续如有相关事项,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无。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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