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3-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因为公司董事长胡鹍辉先生因公出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胡鹍辉先生及董事、副总经理钱纯亘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鸣阳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安明律师、刘睿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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