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丛春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赵岳,独立董事杜剑、杨映川、黄勤另有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昕、林天宇另有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熊奕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改选第七届董事会个别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文鑫、李晓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众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