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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一)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7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重庆祥园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建”)与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南平地磅房避险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北新融建负责该项目施工部分,工程费固定费率为96.98%,暂定工程费为人民币壹亿捌仟捌佰捌拾壹万贰仟叁佰零壹元叁角贰分(?188,812,301.32)。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重庆祥园置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开发;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等

  北新融建和重庆市聚晟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重庆祥园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1095日历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14、15社。总建筑面积61869.6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764.73㎡,地下建筑面积14104.95㎡。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8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中标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巫山县人民医院发来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本公司子公司重庆北新融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融建”)被确定为巫山县人民医院早阳分院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中标人。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零叁拾肆万捌仟壹佰捌拾壹元捌角壹分(?130,348,181.81)。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业主名称:巫山县人民医院

  经营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基本医疗和精神卫生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北新融建与巫山县人民医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项目工期:365日历天。

  (三)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建设地点为巫山县巫峡镇桂花村四社。该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设置床位数400张。总建筑面积33,291.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179.10㎡,地下建筑面积6,112.16㎡。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技用房、住院用房、管理用房及其他设备用房,配套建设车库、电气、给排水、消防、室外综合管网、绿化等工程。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份额,若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81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82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0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详见202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83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项议案须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11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88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3-8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79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的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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