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修订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因涉及到条款的增加和删减,修订后的章程条款编码作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章程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媒体予以披露。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一鸣生态健康谷项目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28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3地块的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2023年12月28日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262023A21034。
一、 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一鸣生态健康谷项目的议案》,拟选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建设一鸣生态健康谷项目。后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审批手续、签署土地和设备购买合同、与政府部门沟通等具体工作。
2021年1月19日通过招拍挂取得了竞得入选人通知书,2021年1月26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1地块的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 2021年1月29日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262021A21003。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和《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参加了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总价人民币5,275万元的价格竞得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02,436平方米,并取得相关《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了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3地块的平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并于2023年12月28日与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3262023A21034。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持续推进该项目,并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土地位置:平阳县昆阳镇沙岗村A-01-03;
3、土地面积:102,436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土地价格:5,275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上述土地使用权是为实施的一鸣生态健康谷项目获得建设用地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助力引擎。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将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风险提示
上述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6日
至2024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30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及文件。公司将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1月11日 9: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三) 拟报名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携带下述文件至登记地点或将下述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inmfood@yi-ming.cn 完成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 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凭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法人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出席会议
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员派代 表资格的有效证明、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携带相关身份 证明材料、股东账户卡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三)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亭北路199弄九亭中心1号楼10楼
联系人:林益雷
联系电话:0577-88350180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变更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朱立科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李红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邵帅女士(主任委员)、陈坚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李红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邵帅(主任委员)、陈坚、朱立科;
调整后:邵帅(主任委员)、陈坚、李红艳。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立科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三)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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