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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党彦宝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元管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长助理、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刘元管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建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高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兆元先生、李志斌先生、王敏先生、孔军峰先生、宋江学先生、杨兵先生、邵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何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助理;弋朝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先生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爱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爱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中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聘任人员简历附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活动需要,同意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0亿元的新增及续贷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4年度新增及续贷授信额度内对公司在办理金融机构借款及因办理借款涉及的资产抵押事项进行决策。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以及《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

  简  历

  刘元管先生,1966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8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此前,刘元管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富宁投资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

  高建军先生,197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此前,高建军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生产计划处副处长,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榆林炼化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高宇先生: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9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此前,高宇先生还曾担任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副总经济师、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财务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与销售分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

  陈兆元先生,196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陈兆元先生还曾担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南化公司氮肥厂副厂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李志斌先生,1973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李志斌先生还曾先后担任榆林炼油厂主任、科长,延长榆林煤化公司经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烯烃项目部经理、烯烃厂厂长等职务。

  王敏先生,196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1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此前,王敏先生还曾担任银川火车站运转主任、副站长等职务。

  孔军峰先生: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此前,孔军峰先生还曾担任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灵新煤矿副矿长、党委书记、矿长,梅花井煤矿党委副书记、副矿长,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宋江学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0年9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此前,宋江学先生还曾担任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河南永龙煤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永华能源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杨兵先生,

  邵林先生,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工程师。2023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储运公司总经理。此前,邵林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副总工程师、洗煤厂常务副厂长、厂长等职务。

  何旭先生,1982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9年1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建设事业部总经理。此前,何旭先生还历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部长、企业部部长、甲醇厂副厂长、总裁助理。

  弋朝山先生:198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双本科学历,工程师。2020年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此前,弋朝山先生还曾担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醇厂车间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久泰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陕西神木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等职务。

  黄爱军先生,196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7年4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此前,黄爱军先生还曾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证券综合处处长等职务。

  张中美女士,1976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9年5月至今任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此前,张中美女士还曾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宝丰”);否。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对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 亿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内蒙宝丰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7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内蒙宝丰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或其他项目建设,加快融资进度,降低融资成本,拟对内蒙宝丰或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70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上市公司对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限额内签署融资担保事项(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相关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止,以上对外担保为2024年度公司对内蒙宝丰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对外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该对外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李志斌

  4.注册资本:150亿元

  5.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不含相关危险品项目);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

  5.内蒙宝丰于2020年7月成立,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

  (二)本公司持有内蒙宝丰100%股权,其中直接持股比例99.67%,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持有其0.3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内蒙宝丰300万吨/年烯烃项目采用绿氢与现代煤化工协同生产工艺,是目前为止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煤制烯烃项目,也是首家规模化应用绿氢耦合煤化生产烯烃的项目,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煤制烯烃行业的龙头地位。内蒙宝丰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本公司对内蒙宝丰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内蒙宝丰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7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5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1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5日 14:00点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

  至2024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述(一)1、2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宁夏银川市丽景北街1号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5558031 传真:0951-5558030

  邮编:750001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参加会议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5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今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何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旭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之后,何旭先生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何旭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及公司职工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将尽快进行职工监事的补选工作,以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何旭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何旭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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