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和《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除两个一般存款账户未解除冻结外,其余被冻结账户均已解除冻结。
公司于近日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公司浦发银行******支行账户资金25,721,200元已被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账户已解除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二、资金划转情况说明
因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4执恢155号《执行裁定》,公司浦发银行******支行账户被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扣划25,721,200.00元。
根据《重组相关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中关于上市公司拟置出资产债务的补充承诺,“金谷源尚未剥离、转移或解除的标的债务仍由藏格投资或藏格投资指定方根据《重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代为先行承担,具体方式包括债务转移、现金清偿等。藏格投资或藏格投资指定方代为承担后,有权向路源世纪、联达时代、路联及邵萍进行追偿。”
据此,公司向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对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函》(以下简称《函件》),根据前述重组承诺安排,在《函件》的规定时间内,代路源世纪、联达时代、路联等相关方先行偿还公司25,721,200.00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扣划的25,721,200.0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1%,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剩余1个一般存款账户冻结资金为9,518.29元。尚未解除冻结的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尽快处理剩余资金解冻事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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