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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3-099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关于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7 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数99,771,02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809,31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9,876,788.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3]1044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今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飞新材料”)开设了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今飞新材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浙江今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吕德利、张士利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5年12月31日解除。

  10、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均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适用该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863         证券简称: 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 2023-098

  债券代码: 128056         债券简称: 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时和13:00—15:00时;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3年12月29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新宏路1588号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葛炳灶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78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425%。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0,76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9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五)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结果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0,7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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