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及《关于对刘海云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8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决定书》《警示函》内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装饰装修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不充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和债务重组事项、因统计错误导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笫一款的规定。此外,你公司在关联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三会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笫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 21号)笫二十一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笫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二)你公司应加强财务核算基础,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确保装饰装修业务、减值计提等财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问,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警示函》内容

  刘海云、唐亮、张有文、李小波、高志强、高仲华、林振栋:

  经查,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已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79号)。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海云、董事长唐亮、总经理张有文、时任财务总监李小波、财务总监高志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高仲华、董事会秘书林振栋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刘海云、唐亮、张有文、李小波、高志强、高仲华、林振栋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决定书》《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和财务核算的规范性,牢固树立规范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6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妥善解决历史应收账款问题,优化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及时回收流动资金,缩短应收账款回款期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与持股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就公司持有的部分客户中合计384,054,964.47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刘海云先生。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与关联方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已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应收账款转让款项384,054,964.47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65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孙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艺集团”)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子公司市场拓展竞争能力,适应行业变化,更好把握市场机遇,建艺集团控股孙公司广东建星建造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工程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引进战略投资者广州市恒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建筑”),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建星建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星建造”)放弃优先认购权。恒立建筑以现金的方式增资17,000.00万元,其中319.1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6,680.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第一工程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5,319.15万元。建星建造持有第一工程公司的股份比例由100%降至94%,第一工程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孙公司拟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7)。截至目前,相关《增资协议》已签署完毕。

  近日获悉,第一工程公司已收到上述增资款项,并取得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核准变更通知书》,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