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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书履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3-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书签订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苏州吉帅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现金补偿+股权补偿”的方式弥补公司损失,其中汪妹玲、严伟虎支付给公司现金补偿款1.5亿元,分五期履行完毕(2023年现金补偿共7000万元,2024年现金补偿共80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36号公告】

  二、协议书履行进展情况

  1、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经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一期全部现金补偿款35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37号公告】。

  2、2023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二期部分现金补偿款750万元【详见公司2023-047号公告】。

  3、2023年12月1日,公司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二期部分现金补偿款10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57号公告】。

  4、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二期部分现金补偿款1000万元【详见公司2023-062号公告】。

  5、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严伟虎支付的第二期剩余现金补偿款75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汪妹玲、严伟虎2023年现金补偿7000万元已经全部支付,

  还需支付给公司2024年现金补偿8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前期公司对苏州好屋投资已计提了减值准备,此次公司收到现金补偿款将增加公司收益。

  四、存在的风险

  因协议书约定现金补偿履行方式为分期支付,虽然协议书已作了相应抵押担保措施,但仍然存在后续现金补偿款到期未能按时支付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协议书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第二期剩余现金补偿款750万元之汇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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