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3年9月发布了“国际科教园住宅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2023年10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倍特建安与发包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正式签订了《国际科教园住宅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为14,746.65万元。由于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并且,本次关联事项与一般关联交易有重要区别,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仅为本项目的代建业主,项目实际业主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关于本项目的代建业务模式说明详见本公告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 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成都高新区石羊场路777号
4、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石羊场路777号
5、 法定代表人:李松
6、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TFEQXD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10、 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 履约能力: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 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作为代建业主,开展基础配套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
1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承包人名称: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2、法定代表人:赵琼
3、注册资本:83,10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5、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6、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实际业主为管委会,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为代建业主;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在本项目完工后,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与项目实际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协助业主方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不拥有本项目的权属。
(二)在本项目中,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作为代建业主向管委会提供代建服务并收取代建费用。
(三)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作为代建业主向施工方支付的资金来源于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在履行代建业主职责时,设置了公益性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支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同时,也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在本项目账务处理时,按照所发生的支出作为代建开发成本核算,收到的财政拨款作为专项负债,项目完工移交时冲抵代建开发成本和专项负债。
(四)管委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机构,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关,公司与作为政府机构的管委会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国际科教园住宅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
(二)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国际科教园住宅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工作。
(四)合同工期:18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14,746.65万元(暂定)。
(六)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预付款:(签约合同价—暂列金额)×10%。
2、进度款:
发包人收到造价咨询单位出的进度款产值核报告后进行审核,并于次月按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进度款审核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当月(当期)工程进度款的65%。
3、结算款: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已完工程计量价款对应进度累计值的68%。
(2)承包人提交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初审,支付至初审节点审核报告金额的70%。
(3)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完成竣工结算节点报告,并经发包人确认,支付至该结算节点审核报告金额的75%。
(4)承包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送审至发包人认可的审计机构,支付至结算节点审核报告金额的80%。
(5)取得结算审计报告,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后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120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15,770.47万元,倍特建安的中标价为14,746.65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开工,总工期180天。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反映在2024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6%,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未来科技城建设开发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国际科教园住宅配套道路工程施工/标段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3年10月发布了“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3年11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上海设计院)、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五冶集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4,883.49万元(暂定)。按照联合体的分工,倍特建安承接除五冶集团承接的天骄路一号土建工程和总平安装施工工作以外的全部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由于西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并且,本次关联事项与一般关联交易有重要区别,西区公司仅为本项目的代建业主,项目实际业主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关于本项目的代建业务模式说明详见本公告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 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骄路1号
4、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天骄路1号
5、 法定代表人:马德忠
6、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NH61N1W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西区公司为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10、 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西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 履约能力:西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 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西区公司注册成立于2022年6月10日,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成都高新西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低效闲置用地片区开发等。
1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赵琼
(2)注册资本:83,1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张亮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海洋环境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软件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上海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朱永繁
(2)注册资本:500,417.82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建筑勘察、设计、工程检测;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施工;防雷工程;工业设备及非标设备生产、加工、检修;压力容器制造、销售、安装;钢结构设计、制作与安装;城市改造、矿业、小水电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品)、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品混凝土销售,劳务服务、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机械制造修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9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五冶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实际业主为管委会,西区公司为代建业主;西区公司在本项目完工后,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与项目实际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协助业主方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不拥有本项目的权属。
(二)在本项目中,西区公司作为代建业主向管委会提供代建服务并收取代建费用。
(三)西区公司作为代建业主向施工方等供应商支付的资金来源于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西区公司在履行代建业主职责时,设置了公益性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支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同时,也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西区公司在本项目账务处理时,按照所发生的支出作为代建开发成本核算,收到的财政拨款作为专项负债,项目完工移交时冲抵代建开发成本和专项负债。
(四)管委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机构,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关,公司与作为政府机构的管委会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30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4,883.49万元(暂定)。
(六)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预付款:(施工中标价-暂列金额)的10%。
2、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发包人审批后支付:
(1)综合单价部分:发包人支付综合单价部分已完成工程量(已完工程为上月1日至上月月末止完成的工程量)造价的65%;
(2)总价部分:某项月进度计价=发包人审批的已完月形象进度比例*该项总价部分金额*65%。
3、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民工工资。
(2)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报送审计后支付至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80%。
(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工程(设备)价款结算单》办理完成后,付至结算单结算金额的97%,余3%为工程质保金,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6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36,447.84万元,联合体工程建设费的中标价为34,883.49万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4.29%。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开工,总工期300天。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反映在2024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7%,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西区公司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西区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
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
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2023年9月发布了“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3年11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省建院)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建设)正式签订了《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倍特建安承担16,606.74万元的施工工作。由于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的义务。并且,本次关联事项与一般关联交易有重要区别,高投建设仅为本项目的代建业主,项目实际业主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关于本项目的代建业务模式说明详见本公告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 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住所: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4、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5、 法定代表人:曹武
6、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2384847A
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危险废物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拆迁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土地使用权租赁;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建设为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10、 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 履约能力:高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 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等。
13、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赵琼
(2)注册资本:83,1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李纯
(2)注册资本:5,500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摄影扩印服务;照明器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艺创作;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688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省建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实际业主为管委会,高投建设为代建业主;高投建设在本项目完工后,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与项目实际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协助业主方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不拥有本项目的权属。
(二)在本项目中,高投建设作为代建业主向管委会提供代建服务并收取代建费用。
(三)高投建设作为代建业主向施工方等供应商支付的资金来源于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高投建设在履行代建业主职责时,设置了公益性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支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同时,也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高投建设在本项目账务处理时,按照所发生的支出作为代建开发成本核算,收到的财政拨款作为专项负债,项目完工移交时冲抵代建开发成本和专项负债。
(四)管委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机构,是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关,公司与作为政府机构的管委会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390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工程建设费为16,606.74万元(暂定)。
(六)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预付款:工程建设费(工程费用)中标价的 10%。
2、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发包人审批后次月支付:
(1)单价部分:发包人支付单价部分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65%;
(2)总价部分:某项月进度计价=发包人审批的已完月进度比例*该项总价部分金额*65%。
3、结算款:
(1)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报送审计后支付至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80%。
(2)承包人将全套合格资料移交给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将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接管单位及发包人档案室等并取得移交审查意见书后,待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余3%为工程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息退还质保金。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5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控制价为17,459.23万元,联合体工程建设费的中标价为16,606.74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高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开工,总工期390天。若本项目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反映在2024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9%,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高投建设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高投建设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高新区府河一期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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