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活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208,735,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08,721,0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8,72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000%;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72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208,72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修订<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8,72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崔成立、李敏娜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圆融1号”)
2、 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 认购金额:5,000万元
4、 到期日期:2023年12月28日
5、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融1号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除该信托产品外,公司未持有其他信托产品。
目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运营能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兑付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认购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圆融1号,认购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 逾期信托产品基本情况
1、 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 认购金额:5,000万元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认购日期:2023年7月3日
6、 到期日期:2023年12月28日
7、 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融1号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公司已就该信托产品的兑付事宜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多次进行了问询与沟通,目前尚未收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复。
三、 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联系督促各相关方尽快向公司兑付上述投资本金及收益。
同时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必要时将采取法律诉讼措施等其他维权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潜在损失,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圆融1号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尚未兑付,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除该信托产品外,公司未持有其他信托产品。
目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运营能力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产品的兑付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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