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真健先生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英特科技”或“公司”)的规定。
(五)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乐三路468号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6,00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9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0.0090%。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因公务原因,独立董事李俊明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035,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关联股东方真健先生、安吉英睿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0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0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6,0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卢胜强律师、张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3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小微综合支行无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投资的产品均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风险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把风险降到最低。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理财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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