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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9)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1、会议召开时间及召开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4单元13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3、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峰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804,7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5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2,796,6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5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6,027,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019,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8,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同意42,796,6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1%;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19,0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6%;反对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姚琪律师、张子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购买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与测算,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受托方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发展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进行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共计9,000万元(含本次新增),其投资金额未超过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可使用额度。

  六、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协议书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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