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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撤回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申请文件。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734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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