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1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电子”)收购Jabil Inc.旗下生产消费电子产品零部件的移动电子制造业务(以下简称“本次收购”),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有关本次收购的事宜。比亚迪电子分别于2023年8月26日、2023年9月26日与Jabil Inc.旗下子公司Jabil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捷普新加坡”)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和《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8日及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及《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2023年12月29日,本次收购的交割条件已全部获达成,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以人民币158亿元(等值22亿美元)为基准,根据交割时现金、负债和净营运资金的实际金额调整后,交割时现金对价确定为约人民币142.9亿元(等值20.1亿美元)。Juno Newco Target Holdco Singapore Pte. Ltd.将纳入比亚迪电子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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