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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 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中证消费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消费龙头ETF

  基金代码:15952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10月19日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月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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