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9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271,754,186.61元(不含利息及其他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和解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若公司后续按期收回相应款项,将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降低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以和解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荆楚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楚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并于2023年12月29 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荆州中院”)《民事调解书》((2023)鄂10民初1号)。现将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荆楚公司长期拖欠公司建设项目工程款,为依法维护公司权益,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荆楚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勘察、设计费271,754,186.61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公司为本案支出的诉讼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本次诉讼进展暨签订和解协议情况
本案审理期间,荆楚公司与公司就推进项目结算和支付进度款进行积极的协调沟通,并多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8,299.18万元。目前项目结算报告已由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与荆楚公司达成和解,并于2023年12月27日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明确了涉案项目的结算金额、欠款金额及付款节点等事项。
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荆州中院《民事调解书》((2023)鄂10民初1号),主要内容如下:
1、荆楚公司需再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59,283,574.67元及勘察设计费6,375,000.00元,即履行完毕本项目及总包合同项下对公司的所有付款义务;
2、双方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及其他费用,由各自自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1,494,834.00元,减半收取747,417.00元,由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已经法院调解结案,将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若公司后续按期收回相应款项,将有助于公司回笼资金,满足业务拓展、投资布局的资金需求,降低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以和解协议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已披露的主要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2023年通过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制定具体的回款目标和举措,强力推动完工项目结算和诉讼等措施的具体工作。截至目前,其他已披露的主要诉讼项目已取得一定成效和进展:
1、与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等被告关于太原晋阳湖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两案
案件审理期间,本案各方依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示积极协商调解方案。目前涉案项目的结算工作已正式启动,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公告;
2、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被告关于长春伊通河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已于2023年9月28日完成调解,公司撤回起诉,截至目前已回款2,500万元;
3、与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唐山纳潮河南岸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3年9月6日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并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22)冀0209民初3466号),目前业主方已依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全部款项1,682.60万元。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荆楚公司签订的《和解协议》
荆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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