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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获悉:

  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4086,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翔川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药业”)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7149,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及川南药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2023年度至2025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川南药业2023年度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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