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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26,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购买的最高价为 25.99元/股、最低价为23.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444,671.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7.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126,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购买的最高价为 25.99元/股、最低价为23.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444,671.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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