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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系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债权为人民币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担保预计范围内。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了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核心管理人员,其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砼磊高新日常经营需要,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砼磊高新于近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授信业务总合同》,公司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砼磊高新与广发银行重庆分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砼磊高新少数股东签署了《担保责任分担确认书》,按照相应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金额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法人信息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保障砼磊高新在商品混凝土市场的竞争力,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必要的担保,能够更好的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主营业务,本次担保具有必要性。

  公司向砼磊高新委派了总经理、财务总监等核心管理人员开展相关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砼磊高新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其拓展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做优做强主营业务,保障持续、稳健发展。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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