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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及 四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概述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票;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及其他权益所对应权益(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194,582股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账户,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股票受让已完成。

  二、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权益归属

  1、2021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194,582股的40%,即477,832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2、2022年12月30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194,582股的30%,即358,375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3、2023年12月29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及锁定期届满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194,582股的30%,即358,375股,并于2023年12月31日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刘国祥先生、杨少林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黄志健先生、王静女士共归属240,00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18,375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本期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三、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锁定期届满

  (一)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锁定期届满

  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规定:第一期及第二期归属给持有人标的股票权益的归属锁定期为自该期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期标的股票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期归属给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即可流通,无锁定期。

  2023年12月29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及锁定期届满的议案,2023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2023年12月31日起,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1,194,582股即可流通交易,占公司总股本0.0718%。

  (二)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机制并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出售股票。本期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三)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存续期

  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期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本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2、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期持股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之四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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