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562股,占公司总股本91,489,524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75元/股,最低价为67.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4.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三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5,562股,占公司总股本91,489,524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75元/股,最低价为67.90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4.8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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