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01号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2日分别召开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所属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担保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袁汉源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与金融机构授信融资相关的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有关融资和担保业务手续,授权期限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号、2023-45号)。
二、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简称“金叶玉阳”)向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由公司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瑞丰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前述融资业务所涉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湖北金叶玉阳化纤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751023772K
3.成立日期:2003年07月08日
4.住 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长坂路336号
5.法定代表人:郭红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7万元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烟草专卖品生产;烟草专卖品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9%,当阳市兴阳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叶玉阳资产总额22,671.76万元,负债总额14,209.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8,462.56万元,营业收入6,402.43万元,利润总额839.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43.7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3年9月30日,金叶玉阳资产总额23,552.17万元,负债总额12,024.5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1,527.67万元,营业收入8,304.00万元,利润总额3,073.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065.11万元。(未经审计)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瑞丰科技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的《保证合同》已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期间:均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9,631.3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4.27%;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余额为105,578.6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0.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保证合同》(各一份)
-编号: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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