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结项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进行募投项目结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98.23万元用于投向新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终止募投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已不符合公司现实需要,拟进行募投项目终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56.61万元用于投向新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变更募投项目: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规划建设新总部,并调整产能规划布局,拟将“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5,668.84万元投向“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253.61万元投向“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贝林激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贝林激光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的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2)上述数据为截至2023年12月26日的数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当日专户金额为准。
(3)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主要为工程和设备尾款。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事项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情况的对应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原募投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原募投项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原三个募投项目节余或剩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二)结项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完成新厂房的扩产建设,将部分前期客户的精密激光加工设备订单于新厂房进行生产并成功出货,本次募投项目“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6,438.8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6日节余募集资金5,998.23万元。
3、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坚持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通过优化产线设计,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
(2)项目建设期间,因技术更新迭代及市场竞争,部分设备实际购置价格与预算价格相比有所降低。同时,公司为提升供应链安全性、优化供应链体系,部分采购了高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采购的同类型进口设备,有效节省了募投项目支出,使得项目竣工验收时实际投资总额低于计划投资总额。
(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对短期内出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4、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三)终止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终止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原拟在苏州新增服务网络总部,在深圳、厦门、宁波、上海等城市新增共8个客户服务网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212.3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6日剩余募集资金1,356.61万元。
3、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公司“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将在苏州新增客户服务网络总部,在深圳、厦门、宁波、上海等城市新增8个客户服务网点,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由于近年来受宏观环境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客户服务网络的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此外,公司主要通过苏州服务网络总部进行客户服务和市场拓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当前的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需求,在其他城市新增8个客户服务网点的必要性不再迫切。
因此,结合实际情况及现阶段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优先发展苏州客户服务网络总部建设,取消除苏州以外的客户服务网点建设,终止实施“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目前,苏州客户服务网络总部运营状况良好,已能够满足公司当前的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需求,公司品牌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客户服务网络的建设,将根据客户需求及实际业务发展情况,继续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逐步完善客户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4、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终止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四)变更项目1: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贝林激光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空地。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建成后,可实现新增激光器年产能1,700台。
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646.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6日剩余募集资金5,668.84万元。已使用金额主要为建筑工程费用和设备采购等,上述资产后续可由公司继续使用,不存在浪费的情形。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计划购入新地块建设新总部,并调整产能规划布局,公司拟将贝林激光实施的原募投项目和目前在租赁厂房生产车间的现有产能进行迁移,在总部建设激光器生产制造中心,并进一步扩大产能,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原“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3、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购置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质量管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纳秒激光器1,800台,皮秒激光器1,000台,飞秒激光器200台的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贝林激光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17,564.6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501.9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62.68万元,无建设期利息。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西,钟园路南地块,在公司新购置地块进行建设。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取决于资金到位的时间和项目各工程进展程度。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将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建设前期工作质量,做到精心勘测、设计,强化施工管理,并对工程实现全面的社会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根据以上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项目建设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 扎实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建设提供稳定支撑
公司激光器产品在技术指标上处于较为领先地位,在各项技术上也有扎实的积累,能充分保障项目建设实施。
在激光器技术上,公司已经掌握了多项关键技术,在皮秒激光器输出功率和单脉冲能量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在倍频与和频模块上,相关转换效率较高。公司推出了200W皮秒红外激光器以及AFL系列光纤激光器,飞秒红外80W以及紫外30W激光器已实现量产。在激光器控制技术上,公司掌握泵浦源驱动和温控技术、选脉冲技术、脉冲同步技术、数据记录技术,功率调节和监控技术等,接下来会进一步提升控制系统的稳定性,同时增加控制功能,提升客户使用的方便性和体验感。公司激光器相关产品已成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远销欧美、日韩及东南亚等各国和地区,成为客户信赖的合作伙伴。同时公司产品获得了“最佳超快激光器技术创新奖”等多项奖项。
2) 完善的管理制度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管理层均具有多年企业管理及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较好的市场意识,对激光器行业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遵从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严格高效的生产管理和企业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及稳定性。公司对质量目标实现过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合同评审过程、采购过程、制造过程、检验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等过程进行测量评估。
同时,在经营决策方面,信息传递迅速、管理决策高效,能够不断地推陈出新,及时制定出快速抢占市场的经营策略;在成本和费用控制方面,公司采用全面预算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成本,并通过改善工艺、改良设备、优化生产,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和员工培训体系,为其择优选择人才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此外公司还针对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的选拔、激励和培训制度,由此形成了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销售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8)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及风险应对
1) 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近年来,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公司涉及的产业板块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受到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调整、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主要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积极对产业链上下游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跟踪和研究,不断创新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2) 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激光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同时面对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是不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以保持高水准的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但公司的发展扩张必然带来新的竞争,如果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研发能力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无法紧跟市场趋势、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竞争力会被不断削弱,公司业务也会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公司将紧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通过开发培育国内市场、维护和提升品牌知名度、不断改进与提升核心技术,全面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 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有较大幅度上升。如果项目建成后相关行业政策、行业市场环境、技术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全部消化,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会增加管理跨度与半径,增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难度。公司将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包括关注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动、关注市场变化以及国外最新科研状况、加强人才队伍以及管理制度的建设等。
4) 无法取得新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公司已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取得新项目投资建设共识,公司未来不能最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能性较低。如发生无法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寻找替代地块等措施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变更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由德龙激光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公司现有厂区预留空地。研发中心的主要研发方向为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核心单元技术的预研和储备、新型潜在应用市场的预研和前期验证。本项目研发中心总建筑面积为2,656.00m2,其中包括600.00m2万级无尘室和600.00m2十万级无尘室,用于设备试制和检验测试。
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917.4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6日剩余募集资金4,253.61万元。已使用金额主要为建筑工程费用和设备采购等,上述资产后续可由公司继续使用,不存在浪费的情形。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随着激光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迭代,企业必须保证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良好的发展。随着公司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项目稳步增加,研发投入逐年加大,公司现有的研发办公场所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公司计划建设新的总部研发中心,用于支持公司整体的研发活动,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项目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
(1)项目概况
本次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开展公司层面的技术研究工作,包括新技术、新创意的前期预研验证、概念产品的试制、技术标准的制定与维护、研发流程的制定和管控、知识产权的管理等,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
(2)项目实施主体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7,222.9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222.92万元,无建设期利息及铺底流动资金。
(4)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西,钟园路南地块,在公司新购置地块进行建设。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6)项目涉及报批事项
项目建设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
(7)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 公司具备较强的人才力量和硬件基础
公司研发实力雄厚,目前百余位研发人员组成了公司的核心研发力量,在激光领域取得有效专利百余件,成果丰硕,使得公司的产品不断完善,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还设有多个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太阳能电池激光加工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先进激光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配备了国际先进的各类激光器以及各类精密检测仪器。以上这些奠定了公司的良好基础和研发优势,凭借已有的人才、设备和市场资源,公司有能力顺利完成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并且整合资源,实现跨越发展。
2) 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成果转化能力
公司是国内较早开展激光器以及激光设备研究应用的企业,已有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以激光器、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为主,并提供精密激光加工服务的综合化业务体系,目前已拥有纳秒、超快(皮秒、飞秒)及可调脉宽系列固体激光器的核心技术和工业级量产的成熟产品,技术指标和产品稳定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在多个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居于前列。因此,公司具备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可有效推进研究开发项目的产业化,促进研发成果向经济效益的转化,为后续的产品、技术研究开发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8)募投项目的风险提示及风险应对
1) 宏观环境与行业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全球范围内各种冲突、博弈仍然存在,可能存在导致市场需求降低、行业上下游生产受阻、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良后果,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公司专注于半导体、显示、新型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主要产品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系装备类产品,与下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较强,下游行业的景气度和波动情况直接影响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进而影响对激光加工设备的需求。公司将严格按照行业法规和宏观政策开展产品研发和注册申报,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能力,以减少相关政策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政策的有利条件,加快企业发展。
2) 技术变革风险
公司专注的半导体及光学、显示、新型电子、新能源等下游领域,对激光器和精密激光加工设备的技术和工艺水平要求较高,且其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针对技术风险,一是公司跟随产品更新步伐,不断掌握新技术并能够综合研究和应用,持续投入资金、人力和物力,及时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和市场需求的发展和变化;二是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技术研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通过薪酬、职位晋升等激励机制,以及加强核心保密技术的管理,减少技术泄密和技术员工流动造成的技术外泄。
3) 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主要用于公司总部研发中心的建设及研发项目开发,其研发成果主要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的前瞻产品领域,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并将成为公司长期发展的利润增长点,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但是研发投入仍然具有高投入和高风险的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市场开发的不确定性、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竞争状况变化等诸多因素,进而导致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下降。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开拓新市场,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的市场容量消化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包括关注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动、关注市场变化以及国外最新科研状况等。
4) 无法取得新地块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公司已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取得新项目投资建设共识,公司未来不能最终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能性较低。如发生无法获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寻找替代地块等措施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德龙激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
至2024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需参会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德龙激光证券部
(三)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快递的方式登记,在邮件、快递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
电子邮箱:ir@delphilaser.com
联系电话:0512-65079108
联系部门:证券部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金其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
及激光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
● 投资金额:拟投资规模为4.5亿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
●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 项目建设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尚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 本次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如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由于项目投资资金较大,不排除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因此,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压力上升和资产负债率提高,潜在的资金财务风险也将对收入的实现、未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 本次投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方向上存在偏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拟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相关产品包括激光器、光学检测系统、光学模块、新能源氢能智能装备等,拟投资规模为4.5亿元(本项目中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023.68万元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253.61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向公司提供总面积约30亩的工业用地用于项目建设。拍得地块后,公司将与苏州工业园区授权部门签订《苏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契合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有助于加速提升配套生产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 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其中《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项目,其中包括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本项目下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 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德龙激光及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
2、项目选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西,钟园路南地块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相关产品包括激光器、光学检测系统、光学模块、新能源氢能智能装备等。本项目中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023.68万元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253.61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本项目拟以约900万元购置约30亩土地(公司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最终用地面积和最终交易价格以正式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30年。
4、项目投资金额:拟投资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土地出让金)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
5、项目建设期:约3年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
三、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投资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契合公司未来业务拓展需要,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市场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2、 项目建设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尚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3、 本次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如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由于项目投资资金较大,不排除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因此,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压力上升和资产负债率提高,潜在的资金财务风险也将对收入的实现、未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 本次投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方向上存在偏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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