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月份,公司股票盘中交易价格均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设定的最高回购价格,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17,7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价为6.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1,388,44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设定的价格上限6.5元/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2023年12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42号,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同时废止。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以及施行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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