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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涉发明专利权纠纷

佐力药业回应:相关产品已合法合规经营十余年

  本报记者 吴文婧

  1月3日晚间,佐力药业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药业”)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原告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制药”)与被告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峰原料”)、珠峰药业、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已由浙江高院依法受理。截至1月3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华东制药认为,华东制药与浙江工业大学依法共同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名为“冬虫夏草中国被毛孢合成代谢腺苷酸的酶、基因及其应用”,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至今处于合法有效状态,而三名被告实施了侵犯华东制药相关发明专利权的侵权行为。涉及的产品为使用了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生产的百令片。

  佐力药业相关人员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早在2014年,我们对外收购珠峰药业股权之时已经做了充分审慎的尽职调查。珠峰药业主要产品百令片是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制剂,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获得百令片药品注册批件,这一款产品已经合法合规生产经营了十余年了。”

  佐力药业公告称,公司始终尊重知识产权,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充分关注了发酵冬虫夏草菌粉生产的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珠峰原料已于2010年取得该菌粉的药品注册批件,珠峰药业与珠峰原料签署的《长期供货合同》中对该菌粉的质量、供应保障等条款也进行了约定,珠峰药业取得百令片药品注册批件及生产、销售百令片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珠峰药业正常生产、运营,不存在生产经营受限的情况。

  记者获悉,近年来,佐力药业不断聚焦研发,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丰富公司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看重冬虫夏草发酵制剂的市场潜力,公司还继续开发了百令胶囊产品。公司称,截至目前,申请注册的百令胶囊正在办理上市审批手续,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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