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上接C1版)

  (上接C1版)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性,综合考虑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及应用领域等因素,选取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舜炬光电、恒光塑配、泓耀光电、昀冢科技、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舜炬光电、恒光塑配和泓耀光电均未上市,因此主要选取上市公司昀冢科技、鼎通科技和长盈精密作为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截至2024年1月2日(T-3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1)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比较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月2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贝隆精密总股本按照发行后7,200万股计算,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月2日总股本;

  注4:昀冢科技、长盈精密作为异常值处理。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0.35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市盈率算术平均数32.65倍(剔除异常值后,截至2024年1月2日)。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滚动市盈率比较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1月2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贝隆精密总股本按照发行后7,200万股计算,扣非前/后EPS-TTM=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2024年1月2日总股本;

  注4:昀冢科技、长盈精密作为异常值处理。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21.4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滚动市盈率(对应的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归母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为34.14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应滚动市盈率算术平均数68.91倍(剔除异常值后,截至2024年1月2日)。

  (3)发行人估值水平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1)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本次发行预测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在充分考虑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以及各项基本假设和特定假设的前提下,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并由申报会计师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汇会鉴﹝2023﹞8092号)。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23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36,400.00万元,同比增长4.03%;预计净利润5,910.40万元,同比下降2.41%;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06.38万元,同比增长0.29%。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经营业绩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公司预测的2023年净利润对应的本次发行预测摊薄后市盈率为30.2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截至2024年1月2日)。

  2)根据发行人最新2023年盈利预计,公司本次发行预测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

  公司基于2023年1-9月经营情况、在手订单以及市场环境初步估算,2023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6,900~37,500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6,100~6,300万元,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5,100~5,300万元,公司预计的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对应的本次发行预测摊薄后市盈率为29.15~30.3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2.23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截至2024年1月2日)。

  3)剔除异常值及极端值影响后,发行人滚动市盈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截至2024年1月2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披露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中,剔除亏损及最新滚动市盈率超过100倍后的326家企业最新滚动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为46.56倍,高于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扣非前及扣非后滚动市盈率。

  4)计算口径差异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指标数据计算说明》,其所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的计算基础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如果按照同一口径计算,发行人前四个季度(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滚动市盈率为30.63倍,低于截至2024年1月2日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33.12倍。

  5)发行人具有稳定增长的市场空间和成长空间,在客户资源、研发与技术、产品质量、快速服务能力、规模生产等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大都具有突出的高精度、高附加值属性,相比于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方面亦具有一定竞争优势。

  6)发行人盈利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注:数据来源Wind,行业数据采用整体法。

  

  注:数据来源Wind,行业数据采用整体法。

  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2020年至2023年1-9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71%、33.61%、31.81%和30.5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08%、22.08%、19.44%和9.99%,盈利指标优于行业平均水平。

  7)发行人2023年下半年经营业绩将有所好转

  公司作为发展多年的精密结构件生产商,能够有效拓展精密制造产品的应用边界,通过高效的研发创新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的产品类型和应用领域,不断获取新的优质大客户,具备较强持续盈利能力。

  受新客户和新业务产能不断释放、部分主要新产品量产时间推迟至下半年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2023年下半年经营情况环比2023年上半年将好转,2023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不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综上,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的定价基础上,结合2023年公司盈利预测情况,并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剔除异常值),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风险因素,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8、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9、按本次发行价格21.46元/股、发行新股1,800.00万股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8,628.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6,086.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2,541.51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10、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1、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2、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3、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贝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