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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京基智农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时代”)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接到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关于股份质押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京基集团于2024年1月2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5%)质押给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2A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高科技工业、房地产、旅游、餐饮、能源、储运等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会所管理及咨询;高新科技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各类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游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副食的内部零售及相关配套服务;会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健身服务;电子商务。

  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以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901-02A-01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自有房屋租赁。

  3、主要财务数据

  (1)京基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京基时代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京基集团有息借款余额为1,131,015.93万元,未来半年内和未来半年至一年内需偿付的前述债务金额分别为196,835万元、52,348万元;京基时代不存在有息借款。

  京基集团及京基时代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未来半年或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综合考虑资信情况、资金实力、可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因素,京基集团及京基时代暂不存在偿债风险。

  (三)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具体用途和预计还款资金来源

  京基集团本次质押股份系为其下属公司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地产”)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还款来源为京基地产房屋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四)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平仓风险说明

  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比例质押股份主要系基于其自身资金需求、为其自身及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其日常运营、对外投资等,目前无平仓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追加其他担保等措施应对相关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2022年度,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含下属公司,下同)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4,623.38万元,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0万元,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6,070.46万元,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0万元,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88,850.66万元。

  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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