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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被列入“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3002685,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将继续享受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司2023年度已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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