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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10:3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洋、周开琪、王毅然、黄正聪、于伟、杨铭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王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周开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王毅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黄正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于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杨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运国、刘恒、黄继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刘运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刘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黄继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拟定为:董事长薪酬为税前人民币30万元/年,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人民币20万元/年;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2万元/年。非独立董事如在公司内部同时担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6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持有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智慧”)20%的股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源动智慧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因科技”)20%的股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艾格因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广州视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焓科技”)目前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洋、周开琪、王毅然、黄正聪、于伟、杨铭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734万元,源动智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同一关联方。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视焓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25万元。同意授权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同意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定于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王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周开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王毅然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黄正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于伟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杨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运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刘恒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继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丽香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林伟畴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王洋: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2007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TV主板业务软件工程师、产品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任整机设计与供应链服务集团总裁。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公司首席海外营销官,2019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自2020年3月起至2023年4月任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1月起至2023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23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王洋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5,000股,通过云南视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约0.10%,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周开琪: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12月加入公司,2014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2023年4月起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周开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4,636,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约4.94%,通过云南视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约0.35%;与黄正聪、孙永辉、王毅然、于伟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王毅然: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工程师、技术经理、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总经理、董事。2011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自2011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19年4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王毅然直接持有公司股票75,856,000股,通过云南视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约0.06%;与黄正聪、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黄正聪:男,1967年出生,拥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同时持有加拿大护照,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现任公司董事。曾任职于香港长城电子有限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和JW Capital Management Ltd.。2010年12月加入公司,2011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

  截至目前,黄正聪持有公司股票77,616,000股,与王毅然、孙永辉、于伟、周开琪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于伟: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EMBA,现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工程师、技术经理、研发总经理、董事,自2011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至今。

  截至目前,于伟持有公司股票36,960,000股,与黄正聪、王毅然、孙永辉、周开琪和尤天远共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杨铭: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董事、CTO。2009年和2014年分别获得中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本科和博士学位。2015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中央研究院副院长、院长。研究方向为计算机视觉与图形学,相关成果发表在TVCG、CAD、CVPR、ECCV、MICCAI、ACMMM等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及会议,系十余项国内外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自2017年12月起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1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自2017年12月起至今任公司CTO,在任期间获评2019年度广州市黄埔区科技之星。

  截至目前,杨铭持有公司股票132,2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恒: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黄继武: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特聘教授。曾任桂林电子工业学院电子工程系讲师,汕头大学工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山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

  截至目前,黄继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运国: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财政部特支计划,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曾任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截至目前,刘运国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月2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视源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2024年与相关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及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同意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作如下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动智慧”)、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因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734万元,源动智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同一关联方。

  2、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广州视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焓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25万元。

  本次董事会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按照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公司将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超出部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2024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以上均为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艾格因科技、源动智慧、广州智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智源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分别为5,468.10万元、1,060.92万元、10,784.53万元均未超过预计发生总额。具体情况如下表:

  

  注:以上均为初步统计的不含税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广州源动智慧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杰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2)栋1004房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1日至2037年12月10日

  主营业务:体育运动器材的研发和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源动智慧总资产为2,849.40万元,净资产为952.44万元,2023年1-9月源动智慧营业收入为5,032.04万元,净利润为-864.2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艾格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建辉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珠路192号306房

  营业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营业务:人体工学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艾格因科技总资产为4,090.00万元,净资产为1,773.79万元,2023年1-9月艾格因科技营业收入为7,762.85万元,净利润为1,310.7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广州视焓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东路238号B栋202房

  营业期限:2021年3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营业务:热管理材料/器件研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包括风冷散热器、液冷散热器和被动散热器及导热、散热材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视焓科技总资产为1,017.06万元,净资产为472.95万元,2023年1-9月视焓科技营业收入为1,586.63万元,净利润为70.7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公司持有源动智慧20%的股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源动智慧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视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艾格因科技20%的股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艾格因科技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源动智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源动智慧与艾格因科技属于同一关联方。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视焓科技目前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法人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视焓科技均具有必要的资金实力,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运转,具有基本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述关联法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视焓科技购买散热模组、导热硅胶垫、天线等原材料、向艾格因科技采购含视听类产品相关支架及电动升降桌、椅等人体工学类产品、向源动智慧采购跑步机、力量站等,上述采购事项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销售交互智能平板、板卡等产品,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参照公司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视焓科技提供体检服务、检测服务、餐饮服务、电商服务等劳务项目,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将由管理层依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签署并执行,协议自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且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从视焓科技购买散热模组及相关原材料,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需向源动智慧采购健身器材,向艾格因科技采购人体工学产品、研发服务。为方便业务合作,提高沟通效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视焓科技提供办公场地出租、餐饮服务、体检服务、检测服务等配套服务。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客户交易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公平交易,等价有偿。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时,相关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关财务指标比重较小,不涉及公司主要核心业务,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源动智慧、艾格因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8,734万元;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视焓科技在2024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25万元。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应当在行使表决权前征求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投票意见,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者名义持有人,应当根据所征求到的投票意见汇总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汇总填报委托人或者实际持有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注:1.上述议案1.00至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 请对议案4.00—12.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二)特别强调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月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等公告。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3、议案6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以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1月1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晋杰

  电话号码:020-32210275

  传真号码:020-82075579

  电子邮箱:shiyuan@cvte.com

  通讯地址:广州黄埔区云埔四路6号

  邮政编码:510530

  2. 会议期限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41;投票简称:视源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或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表一议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上述议案1.00至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 请对议案4.00—12.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93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2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且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29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4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3,085.1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0月2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5,832,655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11: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12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丽香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陈辉、林伟畴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陈辉、林伟畴将与第五届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陈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同意提名林伟畴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情况进行表决。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监事会产生前,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拟定为:监事会主席薪酬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薪酬为税前人民币8万元/年。监事如在公司内部同时担任其他职务,则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辉: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公司应用软件总工程师。2006年3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研发工程师、软件总工程师。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监事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陈辉持有公司股票3,75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林伟畴: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副总工程师。2005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软件工程师、研发经理、信息中心总监,自2018年4月起任副总工程师至今,自2021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至今。

  截至本公告日,林伟畴持有公司股票7,77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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