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消费电子行业复苏相对缓慢,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轻量化渗透率提升,公司从自身战略规划出发,基于产能需求的轻重缓急,公司计划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基础上调整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将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改造为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变更后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后的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04,4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不变仍为44,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根据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延长3个月至2024年5月底。
综上,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进行改造,且原募投项目已建设形成的资产可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新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应用领域将拓展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13时30分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议题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2024年1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下午15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题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截至2024年1月15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福蓉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5)。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在福建省罗源县松山镇松岐南路1号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消费电子行业复苏相对缓慢,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轻量化渗透率提升,公司从自身战略规划出发,基于产能需求的轻重缓急,公司计划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建设基础上调整募投项目产能规划,将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改造为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变更后新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后的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04,4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不变仍为44,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根据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延长3个月至2024年5月底。
综上,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进行改造,且原募投项目已建设形成的资产可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新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应用领域将拓展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综合考虑了原募投项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蓉科技”)拟变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将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变更为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同时,根据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项目基础上延长3个月至2024年5月底。
●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亦未发生变化,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40万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162.55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0720095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注:高端制造公司为福建省福蓉源新材料高端制造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公司为福建省福蓉源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二者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原募投项目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的“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01,08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44,000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期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对原项目追加投资,追加后原项目投资总额为101,08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仍为44,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原项目已完成主体厂房、挤压一车间主要固定资产和辅助设施建设,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1,468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532万元。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基于产能需求的轻重缓急,公司拟对原项目进行变更。公司计划在原项目建设基础上,将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变更为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产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变更后,新项目投资总额变更为104,4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保持不变仍为44,000万元,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根据新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在原项目基础上延长3个月至2024年5月底。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涉及的募集资金为14,666.67万元,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3.22%。由于消费电子铝型材及新能源铝型材均系由铝合金圆铸锭挤压加工而成,因此,原项目已建设形成的资产经改造调试后,可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的具体原因
1、虽然消费电子行业有所复苏,但复苏速度不及预期,变更后的新增产能预计可满足现阶段订单需求
2021年以来,受到智能手机技术迭代放缓、消费换机周期变化等因素共同影响,消费电子行业持续处于下行周期;彼时,市场和权威机构对于消费电子行业复苏较为乐观,主流判断为消费电子行业将在2023年全面回暖。然而,从2023年实际出货量来看,市场仍处于缓慢弱复苏期。根据IDC统计数据,2023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较上年同期下滑7.8%,全球PC出货量较上年同期下滑13.4%。2023年下半年,苹果推出iPhone15系列、华为发布鸿蒙4.0系统并发售Mate60系列手机,各品牌新产品发布为消费电子市场带来新的活力,助推行业的复苏,但根据Canalys统计数据,2023年第三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仍然下降1%。
从权威机构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消费电子行业有所复苏,但尚处于降幅收窄、缓慢复苏的阶段,复苏速度总体不及预期。同时,鉴于消费电子行业长期去库存状态,各品牌厂商发展新供应商并下达大规模采购订单态度谨慎,更多地选择观望消费市场复苏情况,保持增减采购量的灵活性。因此,在行业缓慢复苏期,公司预计调整后的消费电子4万吨产能增量可满足现阶段下游品牌厂商对于产能供应的需求。
2、新能源汽车铝型材市场前景良好,公司拟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产能需求较为急迫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叠加轻量化渗透率提升,新能源汽车的铝制结构件材料需求将快速增长,市场前景良好。根据工信部数据,2015-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达54.28%;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由于新能源汽车的轻量化需求明显,新能源汽车的单车用铝量显著高于传统燃油车;根据Ducker Frontier研究表明,2020年北美市场纯电车型的单车用铝量较传统燃油汽车高出40%。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美国铝业协会数据,2025年平均单车用铝量为187.1kg,而到2030年平均单车用铝量预计将达到242.2kg。按照203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3,800万辆,铝挤压材及零部件占汽车总用铝量的比例约15%测算,2030年国内汽车铝挤压材及零部件的市场需求总量将超过130万吨。
公司在下游行业高速发展期切入新能源及汽车业务领域,有助于公司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此外,根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锂电池企业资本支出高峰在2021-2022年,考虑到产能建设+爬坡周期1.5-2年,供给端产能自2022年底开始逐步释放,因此,2023-2024年动力电池铝制结构件材料需求配套增加,从适应下游行业需求角度,公司新能源及汽车产能增加具有迫切性。
四、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消费电子和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其中,“年产3万吨新能源铝型材及精深加工项目”为本次变更后新增部分;
(二)项目立项和环评情况:待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的备案、环评等手续;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通过新建厂房及生产线的方式,新增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4万吨和新能源铝型材产能3万吨;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4,4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44,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五)项目预计实施进度:预计于2024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五、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新能源汽车铝型材市场前景良好、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新能源政策密集出台,在全球汽车电动化趋势下,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提升,汽车轻量化铝材的需求也将同步增加。根据EVTank《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3年)》预测,全球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2,542.2万辆和5,212.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仍有广阔的增长空间,公司产品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市场空间也将随之增长。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至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将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汽车轻量化铝材产品需求量将大幅增长,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公司具备实施项目的技术基础和区位优势
1、公司深耕消费电子铝型材市场,具备新能源铝型材领域的技术基础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高精度铝制结构件材料市场,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并形成了内在组织、外观质量、物理性质、机械性能、加工性能、尺寸精度等方面行业领先的高精度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
虽然新能源及汽车领域与消费电子领域在工艺流程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均属于铝制结构件材料加工的细分行业。公司作为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细分行业的专业厂家和核心企业,在材料品质控制、加工精度、深加工能力等关键技术实力过硬,具备开展新能源及汽车业务的技术基础。
2、项目所在地罗源县毗邻宁德市,具有地理位置优势
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电池产业链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变更后募投项目通过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的子公司高端制造公司实施,建设新能源铝型材制造及服务基地,有助于公司优化产线布局、丰富产品品种,增强产品交付能力、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交流、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综上,本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仅对原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万吨消费电子铝型材产能进行改造,且原募投项目已建设形成的资产可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目,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新项目建成后,公司的铝制结构件材料的应用领域将拓展至新能源及汽车业务,有利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决定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等因素作出的。变更后募投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动、项目无法顺利产业化等风险。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福蓉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综合考虑了原募投项目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福蓉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履行了必要审议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福蓉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9日
至2024年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议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6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公开发行了6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162.55万元。
2024年1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召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9日15时
4、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通讯方式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
6、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债权登记日:2024年1月15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福蓉转债”(债券代码:113672)的债券持有人。前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3、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机构投资者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异地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债券持有人需将上述登记资料在2024年1月18日16:00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
债券持有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2024年1月18日16:00前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邮寄或电子邮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编:611230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4)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见附件二)。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在2024年1月18日16:00前,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如债券持有人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表决的,需同时将相关文件原件通过邮寄递交至公司证券部留档。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福蓉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过二分之一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邮政编码:611230
电话:028—82255381 传真:028—82255381
特此通知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一:“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一: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上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债券持有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福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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