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1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84,914,4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414,024股)的0.6108%。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95,082,900元(其中:“九丰定01”金额为人民币995,082,900元,“九丰定02”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6.2757%。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的金额为84,914,400元,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0,799,973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2023年12月29日,可转债“九丰定01”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九丰定01”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01%/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3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2.83元/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2.23元/股。
2023年3月10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6”,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2”。2023年9月11日,可转债“九丰定02”全部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九丰定02”可转债票面利率为2.5%/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5.26元/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4.66元/股。
二、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8年12月28日。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的金额为84,914,400元,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84,914,4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414,024股)的0.6108%。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
(二)未转股的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95,082,900元(其中:“九丰定01”金额为人民币995,082,900元,“九丰定02”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6.2757%。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1、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可转债“九丰定01”发行总数为10,799,973张。根据锁定期安排,其中3,151,400张可转债应于2023年12月29日解除锁定并挂牌上市。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可转债“九丰定01”的持有人本次转股所产生的限售股相关情况如下:
(1)自上述公告披露日(2023年12月26日)至可转债挂牌转让前一日(2023年12月28日),部分可转债持有人将合计562,820张可转债转股,产生限售股2,531,802股。2023年12月29日实际解锁并挂牌上市的可转债为2,588,580张。按相关法规及锁定期安排,公司后续将为上述可转债所产生的限售股申请解除限售并及时披露。
(2)部分可转债持有人本次于挂牌转让当日(2023年12月29日),除将已解锁的可转债转股外,还将其所持的未解锁可转债转股,产生限售股115,986股,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与本次购买资产中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3)上述合计产生限售股为2,647,788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所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Starr Financial (Barbados) I, Inc.(史带金融[巴巴多斯]一期,以下简称“史带金融”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5.0112%被动稀释至4.9808%。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公司就购买资产事项发行了可转债“九丰定01”,转债代码为“110815”,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就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行了可转债“九丰定02”,转债代码为“11081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公司总股本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29,233,825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史带金融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由5.0112%被动稀释至4.980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史带金融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注:持股比例分别按权益变动前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25,414,02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629,233,825股(以2023年第四季度最后一日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被动稀释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九丰能源
股票代码:60509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Starr Financial (Barbados) I, Inc.(史带金融[巴巴多斯]一期)
住所:Ground Floor, Worthing Corporate Centre, Worthing, Christ Church, BB15008, Barbados.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楼二幢4610-12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由625,414,024股增加至629,233,825股。持股5%以上股东史带金融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5.0112%被动稀释至4.9808%,较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减少0.0304%。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不确定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持股比例按权益变动前后的总股本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625,414,024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629,233,825股(以2023年第四季度最后一日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公司就购买资产事项发行了可转债“九丰定01”,转债代码为“110815”,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就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行了可转债“九丰定02”,转债代码为“11081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股数为3,819,801股,公司总股本从625,414,024股增加至629,233,825股。
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史带金融在其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由5.0112%被动稀释至4.9808%。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史带金融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史带金融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2月18日)或大宗交易方式(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45,589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0月27日,史带金融出具了《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史带金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099,960股(减持价格区间为24.20元/股~25.27元/股),并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上述减持事项完成后,史带金融持有公司股份31,340,761股,占公司总股本(625,414,024股)的5.0112%。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3810 30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Starr Financial (Barbados) I, Inc.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Starr Financial (Barbados) I, Inc.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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