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拟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的治理制度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内控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01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取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事项。会议由董事长项瞻波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2023年度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基础确定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910.16万元。
本次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3)。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项瞻波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拟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04)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03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项瞻波已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2023年度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基础确定的,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额度及实际交易金额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2023年度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910.16万元,具体如下: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具体数据以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10,088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9月12日
控股股东:江苏联新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仑山路南侧66-68号
经营范围:高中低压阀门、泵阀加工、销售,金属、管道配件加工、销售,废旧金属收购、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江苏联新阀门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5,597.29万元,净资产7,434.36万元,营业收入13,832.89万元,净利润185.91万元。(未经审计)
2.宿迁盛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4月9日
控股股东: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光前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宿迁盛友氢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13.63万元,净资产593.54万元,营业收入1,859.72万元,净利润270.08万元。(未经审计)
3.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瞻波
注册资本:8,950万元
成立时间:2021年6月24日
控股股东:项瞻波
住所: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6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宿迁时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项瞻波直接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23,467.26万元,净资产16,149.65万元,营业收入7.03万元,净利润-2,864.44万元。(未经审计)
(二)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出售产品/接受劳务、购买商品/提供劳务、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业务,发生的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照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宿迁联盛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业务,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依据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签署书面协议,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05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扬子路88号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
至2024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宿迁联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瞻波、王小红、王宝光、孙作席、项有智、张作晓、王桂芬、王秀云、王莲钗、王馨禾、王奕仁应对议案1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还应持有相关证券公司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以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自理。
(二)请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在会议签到册上注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27-82860006
3、联系人:谢龙锐
4、电子邮箱:irm@china944.com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4-00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召开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取得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事项。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小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0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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