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少平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企业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评估,2024年公司主要存在投资风险、经营效益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现金流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并制定了应对措施。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赵恩慧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补选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4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提名第九届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月 2日收到独立董事王建军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王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建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建军先生辞职将使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建军先生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补选提名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提名第九届独立董事的的议案》,同意提名赵恩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恩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赵恩慧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赵恩慧,女,1972年10月出生,民主促进会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副高职称。1995年至1997年在湖南警察学院(原湖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998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03年至2015年担任宁夏正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6年5月入伙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为高级股权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金融及投融资部主任。
截止目前,赵恩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有关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5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4年1月1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1月19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无;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郭宗鹏 卜晓龙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12013540@ceic.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1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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