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建设“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含购地款)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2023年12月,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奥比”)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顺德奥比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签订《容桂街道穗城纵一路以西、红旗路以北地块一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上述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顺德奥比与广东明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量建设”)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明量建设承包公司“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研发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施工,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237,606,069.60元。

  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明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7606106969

  3、注册地址:茂名市电白区迎宾大道288号3栋1204-B单元

  4、法定代表人:岑发广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03月26日

  7、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交易对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9、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

  发包人:奥比中光(广东顺德)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广东明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研发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穗城纵一路以西、红旗路以北地块之一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以及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承担和组织机器人视觉技术产业研发中台和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施工。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为2024年1月3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但竣工日期不得突破2024年12月30日。

  4、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暂定为:(小写)¥237,606,069.60

  (大写)贰亿叁仟柒佰陆拾万陆仟零陆拾玖元陆角零分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旨在促进公司“机器人视觉产业技术中台建设项目”及“3D视觉感知产业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公司把握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的发展机遇,在人工智能时代打造“AI视觉与机器人视觉中台”。

  通过对部分生产环节进行智能化、自动化改造升级,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和完善产品性质,充分发挥成本优势,提高整体经营效率;通过扩容生产基地面积和发挥项目当地产业聚集优势,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满足未来快速发展的需要,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合同已就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有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所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或验收等风险。

  2、本合同涉及金额为预估数,最终结算金额按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