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岁末及2024年沪港通下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底及2024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中有关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和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业务类型以各基金实际开通情况为准),并自该等非港股通交易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办理各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注: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详见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涉及暂停业务的2024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提示如下:
注:(1)上述非港股通交易日期已剔除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日重合的日期。
(2)202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是否暂停相关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确定,如暂停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
(3)若非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为准。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安排调整相关基金交易业务安排并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基金只包含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本公司现行管理的基金,本公司新发基金或其他基金新增参与港股通交易的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开放情况请见本公司届时发布的的相关公告。
(2)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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