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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新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的通知(2023年度)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规定,以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及服务风险等级划分办法》,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24年1月5日更新旗下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更新后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清单见附件。

  本公司提供的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五个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请见附件。

  本公司对旗下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享有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1、销售机构根据投资者适当性法律法规对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

  2、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等影响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风险等级的变化并谨慎决策,以确保自身的投资决策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归属的风险等级,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附件: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适当性风险等级划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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