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完毕,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438,600股,发行价格为5.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411.58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合计5,131.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280.3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利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唯赛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此外,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将“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子公司业务定位,为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优化公司的业务合理布局,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拟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奥斯博环保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斯博膜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津贝特(汕头)环保制造有限公司、唯赛勃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和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延期至2023年9月,将“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3)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4)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对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29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数据为截至2023年12月29日数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累计投入金额与拟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净额。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结余募集资金共计0.27万元将全部转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年产10万支膜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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