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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林州重机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2,444,44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2,999,99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9日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0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65,916.7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和2018年7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将原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及专户产生的全部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位:万元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99,762.2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2018年7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和2020年5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33,845.5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已累计投入5,207.13万元(不含利息和手续费),尚有5,002.88万元(含利息)未投入使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因公司在手订单充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再次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4.59%)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1、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年化可节约财务费用172.5万元;

  2、可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运营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1、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0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0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0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3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已将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04)。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清正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同时,郭清正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郭清正先生简历

  郭清正先生,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主席、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清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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