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增加合计不超过3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增加后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100,000.00万元增加到130,000.00万元。利率参考行业标准及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确定,贷款期限根据资金用途与各银行协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内相互调剂。申请授信的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7日和2023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和《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23,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7,000.00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赐”)和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临”)开展银行贷款业务,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分别提供不超过1,4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锋
2、注册地址:武汉市蔡甸区龙王二路3号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9年7月1日
5、经营范围: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销售;气瓶充装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二)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马超
2、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柏木岭村武汉市宏江冷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办公楼1号办公室
3、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9日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100%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担保协议及银行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武汉天赐与湖北银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武汉天赐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武汉天赐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2、公司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武汉市天赐气体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400.00万元
保证期限: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二)公司及武汉长临分别与湖北银行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借款协议,公司为武汉长临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际融资金额确定。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武汉长临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债务人: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2、公司与湖北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武汉长临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人民币1,400.00万元
保证期限: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根据湖北银行近日放款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产生担保义务的金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51,777.8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08%。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2份;
2、《最高额保证合同》2份;
3、银行放款通知书2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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