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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六安名家汇曾于2021年1月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现该笔借款即将到期,拟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申请展期,展期期限18个月。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六安名家汇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上述贷款金额、年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寿春路

  4、法定代表人:戴瑞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能源管理;广告设计、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六安名家汇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匠智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六安名家汇10%股权,六安名家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体非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六安名家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六安名家汇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六安名家汇经营发展的需要,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有利于六安名家汇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被担保人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六安名家汇提供担保的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

  3、 此次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同意六安名家汇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展期,同时,由本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6,7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15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1.8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之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5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太权、窦春雷及独立董事张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六安名家汇曾于2021年1月向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现该笔借款即将到期,董事会同意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8个月。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由六安名家汇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在建工程作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控股股东程宗玉先生为六安名家汇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8个月。上述贷款金额、年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因程宗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裁,本次无偿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经获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程宗玉及其子程治文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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