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同意提名胡少丽女士、周洪军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为保障公司监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职务津贴拟按照以下原则发放:
1、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按每年5万元(含税)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
1、胡少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毕业于南昌大学,大专学历,会计专业。2006年至今任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胡少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少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胡少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少丽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周洪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现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销售副经理,深圳市旺森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周洪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洪军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06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中标的主要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19年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27,148万元(含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缆实业”)于2020年8月10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电缆实业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0年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配网设备材料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13,295.35万元(含税)。
公司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高压公司”)、电缆实业于2021年8月4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作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1年110kV交流电力电缆、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1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合计为29,371.21万元。
公司下属子公司电缆实业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作出的《中标通知书》,确认中标南方电网物资有限公司2022年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框架招标部分项目(以下简称“2022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按中标比例预估中标金额为16,029.77万元。
具体情况及进展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尚未完结中标项目签署合同及执行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标包中本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总计74,354.41万元(含税),分别如下:
(1)2020年中标项目中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194.47万元(含税),已发货1,194.47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5,442.06万元(含税),已发货5,442.06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1,231.94万元(含税),已发货11,026.87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17,346.04万元(含税)。
(2)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10,887.39万元(含税),已发货10,858.60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10,858.60万元(含税)。
(3)2021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中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6,124.66万元(含税),已发货6,124.66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已签订合同金额10,427.77万元(含税),已发货10,210.42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509.33万元(含税),已发货1,509.33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3,257.09万元(含税),已发货8,538.74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1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26,028.03万元(含税)。
(4)2022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中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2,429.68万元(含税),已发货5,967.23万元(含税);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金额为1,850.01万元(含税),已发货1,441.79万元(含税)。本公司就2022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所确认的累计销售额为5,928.93万元(含税)。
注: 已签订合同金额总计数与各明细相加尾数不一致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合同标的:低压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0kV交联电缆(阻燃型)、低压电线、低压交流电力电缆(普通型)、10kV交流电力电缆(阻燃型)、110kV 交流电力电缆、10k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防蚁阻燃型);
3、合同总金额:74,354.41万元(含税)(注:2020年中标项目、2020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2021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以及2022年下属子公司中标项目已签合同金额之和);
4、合同双方:买方为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
5、签署地点:买方所在地;
6、合同履行期:按相应合同的约定履行;
7、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
四次支付。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或支票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8、违约责任:对于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双方签订的相应的采购合同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9、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97,297.3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7,075.5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86.73万元,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实力;公司目前的产能能够保证合同得到正常履行。
2、上述中标项目签订合同总金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8.73%,合同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
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相应采购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电缆实业、超高压电缆与南方电网下属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07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龙羽,证券代码:002882)于2024年1月5日、1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书面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2023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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