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4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4)、《关于取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霱公府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2、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3、提案1、10、11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计算),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上述第(三)、(四)、(五)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2日。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之三404室。
邮政编码:510806
电话号码:020-28616560
传真号码:020-28616560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许晓青 李晓宁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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